宗旨
15世紀,葡萄牙人在一次航往日本的途中,經過一座地圖上不存在的島嶼,船上的水手遠 望島上蒼鬱的森林,忍不住驚呼 " Ilha Formosa " 意思是美 麗之島。這個島嶼在西方世界就被標記為FORMOSA(福爾摩沙),回到現在21世紀。使用隨身的手機記錄下一點一滴,重新捕捉福爾摩沙之美。

藉由愛好攝影人士的攝影技術捕捉相關福爾摩沙精彩畫面,並 透過手機攝影畫面的詮釋,鼓勵民眾探索、瞭解福爾摩沙之 美。特此舉辦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

主辦單位
PDAetc 科技時尚社群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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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單位
UALTWS  倫敦藝術大學台灣會

參賽資格
(一) 凡海內外年滿18歲之愛好攝影人士,皆可參加。
(二)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活動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,以示公平。


主題
「福爾摩沙」為主題。表現出福爾摩沙之美,凡以展現 福爾摩沙文化、自然景色或人文風情作品均可。

作品規格
(一) 得使用含有照相機功能手機或智能手機
(二) 需三百萬畫數以上。(不得插點加大檔案)
(三) 所有相片之原始檔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。
(四)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。

參賽方式
‧網站投稿:
(一) 請於活動網站(http://www.pdaetc.co.uk/sns)註冊使用者帳號,然後上傳參賽作品,並請標題註明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。

(二)每件作品請註明手機型號、作品名稱、作品描述20字內。
(三) 線上投稿的參賽者,請務必在註冊時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,以方便主辦單位即時聯絡。

(四)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。


收件日期
(一) 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午夜十二點止。
(二) 以網站上傳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獎項及獎額
針對本次福爾摩沙主題分別錄取前三名、佳作5名及入選10名,其獎勵如下:
(一) 第一名(金獎):£300 獎金。
(二) 第二名(銀獎):£150獎金。
(三) 第三名(銅獎):£50獎金。
(四) 佳作:10名,精美禮品一份。
(五) 第一、二、三名須分屬不同參賽者。

評審規定
(一) 邀請攝影專家人士數名,共同組成「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」評選小組。
(二) 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,嚴格評選。
初審:本階段主要是評選參賽者之參賽資格,以及是否合乎規範中所載明之數位檔案後製規範。
決審:本階段將以意念及主題表達(20%)、創意(20%)、技巧(20%)、構圖(20%)、光影(20%)為評選之條件,進行最後之評選。

得獎公布
(一) 比賽結果: 2011年1月31日揭曉,並公布於活動網頁,並專函通知得獎者(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)。
(二) 頒獎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,並公布於活動網頁(活動訊息)。

附則
(一)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;作品須符合規格,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(二) 參賽作品限「未曾公開發表者」或「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」。
(三)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。
(四)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;不得插點加大檔案。
(五) 參賽作品僅可接受以下之後製內容,唯參賽者須於報名表載明,後製之內容,如有不實,經評審發現,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1. 合成: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(參賽者須提供數位合成之原始檔),僅接受手機本身之數位合成。
2.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、加字、彩繪、疊片、護貝、裝裱等,不收連作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 獎金、紀念品、獎座或獎狀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承辦單位無關。
(六)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、子女、朋友或任何關係,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、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;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,追回獎金、獎品或獎狀,公布 姓名,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,與主、承辦單位無關。
(七)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3件為限;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減之。
(八)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;本站依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 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銅牌獎以上(含銅牌獎)獎項,每人限得1件;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(十一) 未獲獎作品不予退回, 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。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
(十二)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、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(十三)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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