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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各位朋友有沒有發現
雖然我擁有不少TR的散熱器...卻很少特別去寫它
反而都是拿來當對照組才會出現我的文內
對我來說...這才是它的定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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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分你我 為了左營眷村文化創意園區努力
高雄左營是全國單一軍種最大的海軍眷村,目前因應時代需求已
逐漸拆除、改建中,然而眷村特有的多元文化與豐富內涵,在國
際遺產保存與價值衡量下,應該思考如何朝向賦予新功能的思維。
國防部與文建會在6月勘查南部各縣市眷村之後,將於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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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個很愛看電影的人
就在剛剛不久前...有個好朋友說
你看了一堆電影...何不在Blog裡寫一些簡介
至少讓他可以當成租DVD時的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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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怕的八月八日總算過了
溫叨阿目雖然還是發作了...但至少這次沒有很大量情緒欠佳的狀態
也沒有在家族聚會時直接垮臉給舅舅阿姨們看
算是很長足的進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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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不是開始已經有了USB3.0
的主機板、筆電?但是USB3.0的裝置卻淪為裝飾用的設備?

雖然是因為知道USB3.0是未來趨勢才購買,但是隨著時間慢慢地飄移過去,周邊的能見度

還是不高以外,連開箱測試文也少,這早期買入總是會讓玩家的心中有些許的沮喪。但

是今天就好玩了SHARKOON 的 SATA QUICKPORT
MINI USB3.0這個USB3.0設備來測試。

盒子外觀...小小的!


  USB3.0的設備平寬是在5G所以大致上可以當作為500MB/S這樣驚人的傳輸能力,不過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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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正式進入八月八日
我家老爹生前的生日
也是我家老娘會憂鬱症再度發作必然的一天
雖然一年中...發作的點就是那樣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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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從好友蛋塔哥那邊土匪到一張台灣沒上市的NV主機板
但無奈手邊的經費不夠...敗不起460...
於是只好借了張ASUS的GTS 250 1GB DDR3來試試
哪張主機板就不介紹了...反正台灣沒上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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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為家裡的需要
開始詢價想要買台100cc的小機車來替換掉娘親那部十年的小毛驢
十年沒接觸這個市場...價格一切陌生
這兩天到網路上與車行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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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在噗浪上跟我哈啦的朋友應該都知道...有件事我哀的很大聲
我在三週前買的某牌 24"於兩週前噴四個亮點出來
連忙準備啟動了30天無亮點保固...
此時高雄的某長輩來了一通電話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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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事我之前寫出來抱怨過
今早又遇到...還是很忍不住的提出來抱怨
事情是這樣的
早上騎著我那台破鐵馬上班的路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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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15世紀,葡萄牙人在一次航往日本的途中,經過一座地圖上不存在的島嶼,船上的水手遠 望島上蒼鬱的森林,忍不住驚呼 " Ilha Formosa " 意思是美 麗之島。這個島嶼在西方世界就被標記為FORMOSA(福爾摩沙),回到現在21世紀。使用隨身的手機記錄下一點一滴,重新捕捉福爾摩沙之美。


藉由愛好攝影人士的攝影技術捕捉相關福爾摩沙精彩畫面,並 透過手機攝影畫面的詮釋,鼓勵民眾探索、瞭解福爾摩沙之 美。特此舉辦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


主辦單位
PDAetc 科技時尚社群網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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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辦單位
UALTWS  倫敦藝術大學台灣會


參賽資格
(一) 凡海內外年滿18歲之愛好攝影人士,皆可參加。
(二)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活動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,以示公平。



主題
「福爾摩沙」為主題。表現出福爾摩沙之美,凡以展現 福爾摩沙文化、自然景色或人文風情作品均可。


作品規格
(一) 得使用含有照相機功能手機或智能手機
(二) 需三百萬畫數以上。(不得插點加大檔案)
(三) 所有相片之原始檔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。
(四)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。


參賽方式
‧網站投稿:
(一) 請於活動網站(http://www.pdaetc.co.uk/sns)註冊使用者帳號,然後上傳參賽作品,並請標題註明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。


(二)每件作品請註明手機型號、作品名稱、作品描述20字內。
(三) 線上投稿的參賽者,請務必在註冊時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,以方便主辦單位即時聯絡。


(四)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。



收件日期
(一) 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午夜十二點止。
(二) 以網站上傳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
獎項及獎額
針對本次福爾摩沙主題分別錄取前三名、佳作5名及入選10名,其獎勵如下:
(一) 第一名(金獎):£300 獎金。
(二) 第二名(銀獎):£150獎金。
(三) 第三名(銅獎):£50獎金。
(四) 佳作:10名,精美禮品一份。
(五) 第一、二、三名須分屬不同參賽者。


評審規定
(一) 邀請攝影專家人士數名,共同組成「2010福爾摩沙手機攝影比賽」評選小組。
(二) 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,嚴格評選。
初審:本階段主要是評選參賽者之參賽資格,以及是否合乎規範中所載明之數位檔案後製規範。
決審:本階段將以意念及主題表達(20%)、創意(20%)、技巧(20%)、構圖(20%)、光影(20%)為評選之條件,進行最後之評選。


得獎公布
(一) 比賽結果: 2011年1月31日揭曉,並公布於活動網頁,並專函通知得獎者(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)。
(二) 頒獎時間及地點:另行通知,並公布於活動網頁(活動訊息)。


附則
(一)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;作品須符合規格,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(二) 參賽作品限「未曾公開發表者」或「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」。
(三)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。
(四)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;不得插點加大檔案。
(五) 參賽作品僅可接受以下之後製內容,唯參賽者須於報名表載明,後製之內容,如有不實,經評審發現,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1. 合成: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(參賽者須提供數位合成之原始檔),僅接受手機本身之數位合成。
2.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、加字、彩繪、疊片、護貝、裝裱等,不收連作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 獎金、紀念品、獎座或獎狀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承辦單位無關。
(六)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、子女、朋友或任何關係,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、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;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,追回獎金、獎品或獎狀,公布 姓名,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,與主、承辦單位無關。
(七)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3件為限;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減之。
(八)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;本站依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 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銅牌獎以上(含銅牌獎)獎項,每人限得1件;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(十一) 未獲獎作品不予退回, 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。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
(十二)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、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(十三)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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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星海二的推出...半夜不睡覺的電玩族應該增加了不少
這一點我從自己眼框的顏色就可以輕鬆的證實
但是半夜打電玩開燈總是會被親愛的娘親踹房門警告
再加上...在BBS訓練多年的指法貌似無法在提供自己英打上的提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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